5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 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6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时,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如:0805类贴片类元件 2.0×1.2×0.5mm 的元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7 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本体分离(如涂层);对于确实无法分离的(如镀层),可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如使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等手段),筛选合格则不拆分;筛选不合格,可使用非机械方法分离(如使用能溶解表面处理层而不能溶解本体材料的化溶液
学溶解提取)。
8 在满足检测结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样品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采取
适类,一同制样,直接提交检测
这类标物目前有欧盟研制的用于塑料样品X射线荧光分析的, 代号JSAC0651-55, 圆片状, 规格为4*40 mm;用于塑料样品X射线荧光分析的铅、镉、铬、, 代号JSAC0631-32, 圆片状, 规格为4*40mm;还有我国研制的RoHS检测X射线荧光分析用ABS中的铅、镉、铬、, 代号GBW (E) 081634-081638, 圆片状, 规格为4*40 mm;Ro HS检测X荧光分析用PVC中的铅、镉、铬、, 代号GBW (E) 081121-081125, 圆片状, 规格为4*40 mm。
Compass500能量色散ROHS分析仪在快速无损、 现场ROHS筛选分析方法中, 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 无论是从硬件方面还是软件方面, 特别是近几年, 随着微电子技术、 计算机技术、 核技术和材料科学技术的发展, X射线光谱现场ROHS分析仪在以下几方面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