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三军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直接对选民负责。美国总统任期四年,也就是说四年选一次,可连任一届。只要是出生在美国的公民,年满35周岁,并居位在美国14年以上的公民。总统候选人由各政党在总统选举前几个月选定。选举日规定为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总统候选人经过几次辨论,宣讲施政方案和竞选理由后到各州争取选票。美国总统间接选举产生,即首先由州的选民投票选出本州的选举人,全国五十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共有538名选举人,然后再由各州,集中在本州的首府,分别选举总统和副总统。获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270张)的候选人当选为总统和副总统。如没有一位候选人获得过半数票,即由国会复选,总统由众议员从得票最多的三个候选人中选出,副总统由参议院从得票最多的两个候选人中选出,获得过半票数者当选。美国总统不是直接产生,而是要经过选举人投票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