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在审议《关于聘任宋贵奇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时,1名独立董事弃权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02),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独立董事于革刚同志在表决上述议案时,认为:公司董事会新聘总会计师时,应当将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配齐,对解决高级管理人员的优先顺序持有不同意见。为引起董事会的高度重视,在不影响议案通过的情形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弃权意见。
该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表决仅代表其个人的独立意见,对宋贵奇同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推荐程序无异议,其表决结果不影响宋贵奇同志的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