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月14日、1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2年1月14日、1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份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1月14日、1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