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河化股份,证券代码:000953)于2022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股东王进文先生及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956,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2019年12月19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7月,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16家公司与银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202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名截止日,已经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报名,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