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48号)同意,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兰州银行”,证券代码:“001227”,本次公开发行的569,569,717股股票于2022年1月17日起上市交易。
本行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本行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行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本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本行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本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行本次发行价格为3.5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2020年市盈率水平为22.97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2020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本行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除非特别说明,下述数据均为本行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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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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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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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本行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如下:
展开全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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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监管指标
下表列示了审计后本行合并口径监管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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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2)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3)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
(4)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流出量×100%。
(5)存贷比=贷款总额/存款总额×100%,贷款总额、存款总额的取数口径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银监发[2014]34号)有所调整。
(6)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7)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
(8)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各项贷款×100%。
(9)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100%。
(10)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11)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12)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13)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累计外汇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
(14)成本收入比率=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
(15)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16)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实际应提准备×100%。
(17)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为: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对应的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对应的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的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阅意见
本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会计师对本行2021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110A024473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兰州银行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认真审阅了本行2021年1-9月份的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经认真审阅了2021年1-9月份的财务报表,保证该等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2021年1-9月业绩情况
本行截至2021年9月30日及2021年1-9月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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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9月,本行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增速稳健。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合计金额为4,007.0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9%。其中,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为2,086.09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10.37%;截至2021年9月末,本行负债总额3,719.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07%。其中,吸收存款为3,103.46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8.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为284.5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1%。
2021年1-9月,本行实现营业收入59.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4.42%,本行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2021年1-9月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为-0.61亿元,同比变动幅度为-256.29%,主要为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股票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本行2021年1-9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4.89%。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本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行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行经营情况总体稳健,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行将继续做好主业,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并同步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为股东带来稳定投资回报。
以上财务信息未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1年9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9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7-9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
(三)2021年业绩预计情况
本行在2021年12月14日签署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已对2021年业绩作出预计,具体为:“结合当前市场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初步测算,兰州银行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为78.15-79.32亿元,同比增长7.00%-8.60%;预计实现净利润约15.77-16.87亿元,同比增长2.90%-10.0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27-16.37亿元,同比增长2.29%-9.66%;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87-16.98亿元,同比增长79.38%-91.85%。上述2021年度业绩情况仅为公司初步预计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不能有效维持贷款质量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6.54亿元、34.07亿元、43.04亿元、36.83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71%、1.75%、2.44%、2.25%。本行近年来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高,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还款能力下降,本行下调了部分贷款评级。
本行能否持续成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有效管理信用风险,保证贷款的质量。虽然近年来本行已制定了《兰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兰州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及多项其他措施控制不良贷款率水平,但是本行依然面临现有或日后向客户提供的贷款组合质量下降的风险。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及其他不利的宏观经济趋势等因素均可能对本行借款人在日常运营、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造成负面影响,从而降低该等借款人偿还本行债务的能力,使得贷款组合质量下降。此外,尽管本行一直致力于改善信贷风险管理的政策、流程和体系,但也无法保证信贷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体系能够达到本行预期的水平。若本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体系未能有效运作,可能导致本行贷款组合质量下降。贷款质量下降将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数量增加,从而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351.64亿元、597.33亿元、243.46亿元和0.08亿元,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同业存单、资管计划和向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等。
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国家信用或准国家信用为担保,信用风险较低。如果商业银行金融债、同业存单和其他债券的发行人在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方面出现重大风险,或理财产品、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出现信用危机,则可能出现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本行的投资可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
(三)与本行信贷承诺与担保相关的风险
本行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等,该等表外业务在适用的会计准则下一般不计入资产负债表,而构成或有资产或者或有负债。
本行将表外业务纳入了全面风险监管体系。对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等表外业务,均要求真实贸易背景,并视客户资信状况和业务风险程度收取相应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则要求落实有效担保。本行严格控制融资类保函等高风险表外业务。尽管如此,本行无法保证这些措施能够确保不发生客户和担保人违约的情形。如果本行不能就这些承诺从客户处得到及时且足额的偿付,本行将垫付资金,且在实现本行的抵押权或质押权并追索客户和担保人的还款责任后,本行仍可能承担部分损失风险,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四)利率风险
净利息收入是本行盈利的主要来源,若人民银行调整存贷款利率水平或市场利率出现波动,将对本行的净利息收入带来一定影响。自2013年7月20日起,人民银行已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下限,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人民银行已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管制,取消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5倍存款利率上限,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存贷款利率受市场影响的程度将逐步加大,进而使银行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约定到期日与重新定价日的不匹配是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
随着利率的波动,银行由于客户行使存款和贷款期限的选择权而可能承受利率风险。尤其对固定利率业务而言,利率变动可能会引起客户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和提前支取存款。当利率上升时,存款客户会提前支取低利率存款,再以较高的利率存为新的定期存款,增加了本行的利息支出;当利率下降时,贷款客户会提前归还高利率贷款,再以较低的利率重新贷款,减少了本行的利息收入。
利率变化除影响银行净利息收入变化外,还会引致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波动。若资产与负债结构不平衡,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的价值变动不一致,或对本行盈利水平以及资本充足程度带来不确定的风险。另外,利率波动会对本行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债券投资组合的价值产生影响。市场利率上升或投资者预期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通常会导致该部分债券价格下跌,本行债券投资组合的评估市值将下降,进而对本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信贷集中于若干客户和行业带来的集中度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最大十家借款人发放贷款合计138.77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6.48%,占本行资本净额的41.37%。如果本行最大十家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下降,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或将对本行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公司贷款(不含贴现)总额占本行贷款总额的63.55%,涉及较多行业,行业分布比较分散,其中相对集中的行业有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四个行业的贷款占公司贷款(不含贴现)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45%、14.40%、13.28%和10.02%。如果上述行业由于经济环境或国家政策影响出现较大的下滑,本行在这些行业贷款就有可能遭受损失,进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信贷集中于兰州地区的风险
本行主要在兰州地区开展经营,大部分业务集中在兰州地区。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68.84%的贷款来源于位于兰州地区的客户,且大部分分支机构分布在兰州地区。
为进一步降低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本行在甘肃省酒泉市、天水市、敦煌市、定西市、武威市、庆阳市、临夏州、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白银市、陇南市、平凉市、兰州新区、甘南州等市州设立了分支行并在甘肃省榆中县投资设立了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复后,结合本行目前的经营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跨区域经营,实现贷款投向地域更加多元化。
但在短期内,本行大部分的贷款、存款、收入和利润仍将来源于兰州地区。如果兰州地区经济发展发生重大下滑,导致本行客户经营和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将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贷款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对公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95.82亿元和223.67亿元,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9.15%和10.45%,本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97.99亿元,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13.93%,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房地产业贷款、对公建筑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合计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33.53%。
如果未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动,或者其他因素等造成房地产行业不利变化,房地产市场出现长期性和极端性调整或变化,或者本行在房地产信贷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均有可能对本行房地产行业贷款质量以及相关贷款业务未来增长速度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本行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上述风险为本行主要风险因素,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