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沈海博先生、徐建华先生、傅利华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沈海博先生、徐建华先生、傅利华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沈海博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沈海博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其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份总数的一半;徐建华先生和傅利华先生尚未实施其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目前,上述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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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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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沈海博先生、徐建华先生、傅利华先生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海博先生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收到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