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25,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宝生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并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6,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205,08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8,594,91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东为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32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特宝生物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对特宝生物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展开全文(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325,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本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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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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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