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19%。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01月06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张铁镭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
股东张铁镭先生减持股份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张铁镭先生的股份源于原股东正安县凯诺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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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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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均为四舍五入。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张铁镭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实际减持股份的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张铁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