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616,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46%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谢春林先生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0.42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1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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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孔康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中,除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公司股票242,400股之外,还包括其2021年1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13,300股,以及获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份2,66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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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