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或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监事会表决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64,216,766股于2021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840,200元,股本为337,840,200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2,056,966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02,056,966元。
展开全文(二)变更注册地址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即住所,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七十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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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6,407,126.52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为77,092,373.84元,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005,660.38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635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监事会表决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保持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议案及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召开时间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6、《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7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或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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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6,885.59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故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或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使用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能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适度进行保本理财投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银河证券对通宇通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64,216,766股于2021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840,200元,股本为337,840,200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2,056,966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02,056,966元。
二、变更注册地址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即住所,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七十条,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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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9,855,866.44元,低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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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79,098,034.22元。具体如下: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7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6,407,126.52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77,092,373.84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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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鉴于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根据公司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将对该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故本次不予置换相应募集资金。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844,055.80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005,660.38元(不含增值税),本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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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635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为便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以上安排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092,373.8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005,660.38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置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635号),认为通宇通讯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宇通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银河证券对通宇通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通宇通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已经通宇通讯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银河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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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13日、1月14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均以2022年1月14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楚欣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联系传真:0760-85594662
电子邮箱:zqb@tycc.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43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92
2. 投票简称:通宇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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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