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李竹青、持续督导专员刘伊林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培训人员:李竹青、刘伊林
培训对象:木林森董事长、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财务总监等
二、培训内容
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细则、指引及备忘录等,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等内容制作了木林森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材料,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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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讨论的形式,向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现场培训后,平安证券向木林森提供了讲义课件及学习资料,方便公司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
本次培训期间,木林森参加培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培训课件,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木林森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息管理、股份管理等相关要求的认识和理解,明晰了自身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平安证券本次对木林森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现场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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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甘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