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东电力”)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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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厦门国际银行宁德分行、厦门银行宁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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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的协议;
2、相关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