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可以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3,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9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3个月整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40%-3.40%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年12月24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2年03月24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2、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
展开全文(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二)购买光大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购买3,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438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3个月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25%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年12月27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2年03月27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2、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续存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市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拒力等意外情形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性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中国光大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操作的情形。一方面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中国光大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二、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 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初步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以及账务处理,并负责相关档案的归档。
2、公司法务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 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相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证券部负责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情况。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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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公司累计已赎回到期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17,000.00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24,5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批准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创投于2021年6月29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4,700,000股股份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截止2021年7月31日总股本的0.9972%),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截至2021年12月29日,高创投本次出借的4,700,000股已全部到期收回。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44,78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其中用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到期的公司股份为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22%。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披露及相关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5,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422%,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高创投《关于转融通证券业务出借的告知函》,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毕,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二、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本次以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为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22%。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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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业务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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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高创投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高创投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和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本次以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为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22%。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成。
3、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高创投的正常业务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