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79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36,099,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16,259,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9,839,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黎华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海口新海滚装码头客运综合枢纽站工程项目土地及PPP模式下形成在建工程等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21,511,53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5,87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093,2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5,87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黄红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展开全文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81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参股设立
财产保险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0日、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批准以自有资金出资4500万投资参股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6家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共同发起在海南设立的南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财险”,后更名为海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占股3%,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1日和2019年1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参股设立南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和《关于继续参股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参股设立南华财产保险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上述投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止终止参股设立财产保险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对外投资原因
达成投资意向后,公司积极与相关方就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但南华财险筹建近4年仍未完成,期间共有3家股东发起人陆续退出。考虑到原先南华财险投资评估的基础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政策和环境难以保证投资预期收益,且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关度不高,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实际出资。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80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以OA、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长王善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公司设立北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1年9月28日,公司下属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与广东徐闻海峡航运有限公司(简称“徐闻海峡”)签订《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与广东徐闻海峡航运有限公司关于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简称“合资合同”),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9日,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简称“琼州轮渡”)在海口市注册设立。根据合资合同约定,琼州轮渡拟在广东省徐闻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原隶属于徐闻海峡的船舶资产注入该子公司,以实现税源地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琼州海峡(广东)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及住所:广东徐闻。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危险货物、普通货物水路运输以及船舶租赁等。
(二)实施方案
琼州轮渡先以货币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注册成立后,委托评估机构对拟增资的原隶属于徐闻海峡的29艘客滚船舶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最终评估价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船舶资产评估备案通过后,琼州轮渡公司按照评估价值增资至子公司。子公司后续增资将另履行相应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股设立南华财产保险公司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0日、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批准以自有资金出资4500万投资参股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6家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共同发起在海南设立的南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财险”,后更名为海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占股3%。
南华财险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5亿元,股份总数为150,000万股,均为记名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目前,南华财险筹建近4年仍未完成,期间共有3家股东发起人陆续退出。考虑到原先南华财险投资评估的基础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政策和环境难以保证投资预期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参股设立南华财险公司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参股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海轮渡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轮渡”)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港航”)于2021年1月19日签订了《海口新海滚装码头客运综合枢纽站工程项目承接框架协议》,明确新海轮渡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从海南港航处承接客运枢纽工程并继续实施后续建设工作,预计承接涉及的海口新海滚装码头客运枢纽站工程项目土地及PPP项目终止时形成的在建工程资产(以下简称“客运枢纽已完工工程”)评估价值为30,747.6万元,交易价格为33,514.89万元(资产评估值最终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交易价格含交易环节税费,税费以实际税率计算得出的金额为准),按项目工作进度安排,新海轮渡将于2021年12月末向海南港航支付收购款。
结合新海轮渡现有资金存量及对12月资金流的预测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经营及客运枢纽建设资金需求,兼顾考虑控制贷款规模以降低财务费用,也保证新海轮渡按期足额向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客运枢纽已完工工程款,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无息方式向新海轮渡提供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