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8月12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此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1年12月27日。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8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于2013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内简称为“民生添利定开”,代码为166904。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1342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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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为“民生添利定开”。
(2)本基金于2013年8月12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事宜提前进行公告,具体终止运作日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予以确定: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第6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截至2021年12月24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为8,176,082.92元,低于2亿元,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
展开全文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
(一)本基金以2021年12月27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1年12月28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民生添利定开于2021年12月28日停牌,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相关机构
1、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客服电话:400-8888-388
2、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客服电话:95533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