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
3.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吴迪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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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展开全文(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方以资抵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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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阳、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