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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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伯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舒玉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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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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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决议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周书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4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煤电”)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新集煤电于2021年12月23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并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日,新集煤电共持有公司股份185,90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本次质押前,新集煤电质押公司股份为19,4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46%,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质押完成后,新集煤电质押公司股份为67,4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28%,占公司总股本的2.60%。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