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12,35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09.2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资金到位当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5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中信银行湖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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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在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对应项目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销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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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相关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