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称“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投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巨人投资所持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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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实施了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62,327,75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686,983,2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故巨人投资在2016年9月7日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8,386,500股公司股票相应变成66,191,398股。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巨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巨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澎投资”)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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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巨人投资所质押的股份暂不存在被平仓、冻结、拍卖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