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
关联董事姚俊卿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锦肥业”)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姚俊卿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2,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0,821.06万元的1.22%,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要增加的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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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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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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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由于子公司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需要,公司预计增加2021年度与东锦肥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拟将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额度调整为12,235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价格、国家定价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分商品按协议价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市场公允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的销售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东锦肥业对2021年度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是基于业务活动的需要,公司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出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平等协商交易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