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董事刘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72,2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310%;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19,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15%;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持有公司股票共计3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67%,公司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共计29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535%,公司监事王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28%。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事刘鹏举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3,0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8%;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4%;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拟减持不超过9,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17%,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拟减持不超过7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34%,监事王小飞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07%。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号)。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21年8月31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1年9月24日)进入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至2021年12月22日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在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董事刘鹏举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和监事王小飞先生均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刘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72,2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310%;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19,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15%;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持有公司股票共计3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67%,公司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共计29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535%,公司监事王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28%。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刘鹏举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和监事王小飞先生(以下简称“董监高5人”)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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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持股比例为持股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因公司“华钰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1年12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555,311,66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展开全文(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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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董监高5人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董监高5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个人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