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兆祥”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4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药兆祥高度重视,并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审慎研究,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回复:
一、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尚未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及目前进展情况。
(1)国药兆祥尚未编制并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
2021年10月19日,国药兆祥分别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原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投资”) 及康平投资的股东郭荣、刘瑞宝、仲桂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国药兆祥于协议签署日起同意代为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国药兆祥成为紫鑫药业的控股股东。
国药兆祥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100%控股全资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阶段,因国药药材正处于股权改革阶段,最终股权结构存在不确定性和未知性,因此未能及时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药兆祥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研究、认真整改,并计划于近期尽快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工作。
(2)国药兆祥编制并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3日,国药药材56.4%的股权被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最终神州孝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报价成交,拍得国药药材56.4%的股权,国药药材完成股权改革初步阶段,截止本回复函日,国药药材股权改革工作尚未完成,此项工作预计于12月底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药兆祥将结合母公司国药药材股改实际情况,正在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时拟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同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紫鑫药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紫鑫药业及国药兆祥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