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监事会于十二月十七日收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及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陈奕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奕伦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陈奕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局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 公司董事局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陈奕伦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对陈奕伦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陈奕伦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