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12月20日,北向资金净流入相比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水平,呈现明显下降态势。这一变化的重要背景,是拟修改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
根据新规,在1年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内地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新规无疑有助于堵住一些套利行为。相比内地市场,香港市场配资成本低、融资杠杆倍数更高,而沪深股通交易中仅显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进行进一步穿透,让部分内地投资者绕道香港投资A股,并由此埋下隐患。从长期看,新规有利于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为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创造良好环境。
新规还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即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正在加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在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一直以来,我国以资本管制的方式控制跨境资金流动,随着金融市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全球资金加速流入。跨境资金的快速流入和流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形成挑战。未来,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是发展大方向,但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已成为金融对外开放和金融风险防范的最前沿阵地。
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应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评估体系和预警系统,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多部门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协同监管,提升跨部门的联合监管能力,在此基础上,消除监管盲区和政策套利空间。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近年跨境收支规模大幅增长,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的数字化,对现有监管模式的挑战是巨大的。面对这些困难,需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监管科技成果,构建多层次、多维度、全流程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评估体系,探索新的监管模式、监管体系、监管手段。如何用科技赋能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在有限的监管资源下提升监管能力,成为需要攻克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