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框架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五星铝业承诺向宁德时代供应动力电池铝箔,最低供货量合计为51.2万吨,最终供应量及价格按照双方后续具体订单为准。
● 风险提示:框架性合作协议中供货数量仅为预计供货数量,具体的订单数量及金额取决于宁德时代的需求情况、公司生产情况、产品价格的波动、原材料供应及双方未来合作等多种因素,最终以双方日常业务往来的正式订单为准,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执行可能存在因公司及子公司交付异常导致对方生产停线而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风险。公司和客户均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且协议有明确的义务、权利条款,但在协议执行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的签署概况
近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五星铝业承诺向宁德时代供应动力电池铝箔,最低供货量合计为51.2万吨,最终供应量及价格按照双方后续具体订单为准。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日常经营性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佳
3、注册资本:232,947.4028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5、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五星铝业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展开全文供方一: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二: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需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动力电池箔
3、协议内容:本着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市场,在供方产品技术、质量、成本、交付及服务等能够满足要求且有竞争优势的前提下,需方优先采用供方的铝箔,优先保证供方的供应份额。各方有关产品采购以及相关服务的具体事项以各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为准。
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五星铝业承诺向宁德时代供应动力电池铝箔,最低供货量合计为51.2万吨。
4、合作协议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宁德时代对公司动力电池箔质量和生产能力的认可,进一步验证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铝箔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公司仍将与其他重要客户保持紧密合作。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框架性合作协议中供货数量仅为预计供货数量,具体的订单数量及金额取决于宁德时代的需求情况,公司生产情况、产品价格的波动、原材料供应及双方未来合作等多种因素,最终以双方日常业务往来的正式订单为准,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协议的执行可能存在因公司及子公司交付异常导致对方生产停线而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风险。公司和客户均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且协议有明确的义务、权利条款,但在协议执行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