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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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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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调整自2021年12月20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折算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有效加强对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运作管理,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拟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份额折算,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方案
(一)份额折算
本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是在保持现有计划份额持有人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改变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和持有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集合计划资产的一种方式。
假设折算当日,某持有人在折算前持有本集合计划10,000份,折算前单位净值为1.2000元,持有人持有的资产净值(资产净值=持有份额×单位净值)为12,000元;折算后,单位净值变为1.0000元,该持有人持有份额变为12,000份,持有人持有的资产净值仍为12,000元。
(二)折算日(T日):2021年12月21日
(三)折算对象: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份额。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管理人将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对持有人折算日登记在册的计划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持有人集合计划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折算日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公式为:
展开全文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折算日折算前登记在册的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折算后持有人集合计划份额数=折算前持有人集合计划份额×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持有人的计划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集合计划份额折算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没有变化,仅集合计划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数相应调整,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也未发生变化,份额折算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影响。
(五)折算结果公告日
2021年12月23日(T+2日,日为工作日,下同),管理人将对集合计划份额折算结果予以公告。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21年12月23日(T+2日)在推广机构查询原持有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份额折算特别提示
(一)折算次日显示资产虚减/虚增说明
折算次日(T+1日,即2021年12月22日),因折算调整的份额在途且各推广机构系统显示前一日单位净值,可能引起资产虚减/虚增显示,但实际资产并未减少/增加,敬请投资者留意。自T+2日(2021年12月23日)起,本集合计划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及对应资产将正常显示。
(二)折算所得份额与原份额注册日期保持一致
1、折算前,份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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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算后,份额明细变为(假设折算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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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份额折算导致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集合计划投资收益;份额折算后集合计划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330,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
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正式变更为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合同生效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 于2010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17号核准设立,并于2010年12月15日成立,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规定对原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17日签发《关于准予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 1870号),准予原集合计划进行变更。
2021年11月29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关于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及变更后的资产管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履行了相应法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12月20日起生效。
自2021年12月20日起,“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自2021年12月20日起,原投资者持有的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将自动转变为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管理人自该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330,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