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持有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4%;中再生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清)持有公司股份62,549,685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
● 中再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3,000,000股质押,本次质押后,中再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66.87%,占公司总股本的17.28%。
● 广东华清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00,000股质押,本次质押后,广东华清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5.92%,占公司总股本的4.32%。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分别收到中再生和广东华清的通知,中再生和广东华清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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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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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各分项之和与合计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中再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
(二)中再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质权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再生的控股股东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四)若已质押的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中再生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