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根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公司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聚焦主业,加大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资源整合力度,对闲置、低效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减轻公司主业负担的要求,先后对纳入僵尸企业处置范围的九江3T数字投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九江盐湖新材料有限公司、青海盐湖三元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处置(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105、2020-111、2021-085公告相关内容)。公司被纳入僵尸企业处置范围的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硝酸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硝酸盐业”)近日收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西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青28破申7号),因债权人申请,债权人以硝酸盐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所有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现法院已裁定受理,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硝酸盐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进一步推动除非处僵工作的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硝酸盐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硝酸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16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发展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
硝酸盐业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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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信息:截至2021年6月30日,硝酸盐业总资产为5.66亿元,负债总额为11.64亿元,净资产为-5.99亿元;2021年度1-6月,硝酸盐业营业收入为0.017亿元、净利润为-0.34亿元。
二、硝酸盐业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硝酸盐业近年来受产品市场价格低迷、持续亏损处于长期停业状态,资产负债率较高,债务负担沉重,未能有效实现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按照《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硝酸盐业已被纳入“僵尸企业”处置范围,本次海西中院裁定受理硝酸盐业破产清算,有利于公司清除不良资产,逐步实现“僵尸企业”出清,收窄业务范围,聚焦盐湖主业,为强化盐湖主业发展减轻负担,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硝酸盐业被西宁中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硝酸盐业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减值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经公司初步测算,对硝酸盐业的应收账款在全部无法收回的情况下,该事项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造成约6亿元的影响,对公司的具体最终影响将根据硝酸盐业的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的情况,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1]青28破申7号)。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