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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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关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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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兰州太华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亚太工贸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9,336,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73%,占公司总股本的15.26%。兰州太华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3)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亚太工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兰州太华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兰州太华本次股份质押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亚太工贸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亚太工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物、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亚太工贸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告知函》。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