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及“7#泊位工程”,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总罐容为11.05万立方米的储罐29座,二期建设总罐容为33.30万立方米的储罐32座;“7#泊位工程”建设一座3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结构按照5万吨级设计)。
福建港能于近日取得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许可“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合计罐容为9.85万立方米的25座储罐及“7#泊位工程”投入运营。“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一期工程中剩余合计罐容为1.20万立方米的4座储罐的投入运营手续正在办理中,“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二期工程处于持续建设中。
本次新增投入运营储罐罐区、码头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实现了公司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战略布局,有力地填补了公司东南沿海石化仓储业务的空白。福建省泉州市是国家重点港口城市,也是国家级的九大炼油基地之一,其地理位置优越,随着湄洲湾石化基地的日益发展,石化产品的储存需求也将随之增加,为福建港能的日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运营储罐增加至709座、罐容增加至293.28万立方米、码头增加至10座,公司整体的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