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转让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参与设立海南锦锂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事项。鉴于该合伙企业尚未实缴出资且尚未正式运作,经与相关方协商一致,公司向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成新能源”)转让了公司以认缴方式持有的合伙企业27.5%的份额,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该合伙企业份额。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能源产业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企业名称: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MA6T10ED55
4、法定代表人:杨智峰
5、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15年10月20日至2065年10月19日
7、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2楼6-2-31室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咨询;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金融股权投资业务);新能源设备物资的采购、储运、加工、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设备制造;风力发电站、太阳能电站等新能源电站的运行维护;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杨智峰持股50%;西藏景成智领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7.5%;胡明阳持股12.5%。实际控制人为杨智峰。
10、景成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展开全文1、企业名称:海南锦锂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20,000万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400MAA925BP24
5、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新外滩复兴城C2006-4室
6、营业期限:2021年9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亦未在该合伙企业任职。
9、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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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由于该企业尚未实缴出资且尚未正式运作,故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零元。本次转让后,景成新能源继续向合伙企业履行标的份额的实缴出资义务。本次转让前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如有),仍由合伙企业承继,与公司无关。
五、本次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合伙企业自设立至今仍未开展任何运作,鉴于此,公司决定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本次转让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能源产业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该合伙企业份额,亦不再承担该合伙企业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本次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