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有关装置停产整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停产涉及的装置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东成公司”)的2万吨/年乙醇胺装置,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东油公司”)的8万吨/年MTBE装置、32万吨/年MTBE原料预处理装置、16万吨/年碳四萃取装置。
近日,东油公司收到《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节能整改报告的复函》(粤能新能函[2021]471号,下称“《复函》”)和茂名市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复产的函》(下称“《函》”)。《复函》原则同意东油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节能整改报告。《函》认为,东油公司8万吨/年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已取得了节能审查的批复,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复产;同时明确8万吨/年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年综合能耗为不高于7187吨标准煤(当值量)。
截至本公告日,东油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32万吨/年MTBE原料预处理装置、16万吨/年碳四萃取装置已经恢复生产。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东成公司2万吨/年乙醇胺装置节能审查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