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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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的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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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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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文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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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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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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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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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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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7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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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8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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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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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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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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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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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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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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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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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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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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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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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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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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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表决议案1-11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9-11,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张若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