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800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60,8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