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深交所2021年11月25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瑞泰新材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瑞泰新材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