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绿色供应链暨气候行动论坛。
10月21日,在2021绿色供应链暨气候行动论坛上,国内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发布第八期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以及首期企业气候行动CATI指数。两份评价指数显示,一批中外企业在双碳目标引导下开始相向而行,积极推动自身和供应链减污降碳。Levi’s 和戴尔分列绿色供应链指数和企业气候行动指数榜首,华为和联想分别领跑两个指数的中国内地品牌,中国石化为首个进入CATI指数全球Top50的央企上市公司。
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由IPE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在2014年合作研发,是全球首个针对在华供应链环境管理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该指数从回应公众关于生产环节污染的问责、推动供应商实现合规与整改行动、数据透明和公开等五个维度对品牌开展评估。
为引导企业落实自身的环境和气候责任,IPE在2021年的评价中显著提高了气候治理在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中的权重。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企业气候行动指数研究课题组的技术支持下,IPE还将供应链气候行动SCTI指数全面升级为企业气候行动CATI指数,旨在推动更多行业、更多类型的企业深度参与中国的双碳行动和全球气候变化治理。
“舍弗勒断供风波”启示
2017年,因一家本土零部件供应商的关停,可能影响300万辆汽车的生产,进而造成3000亿元损失,德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舍弗勒发布一则紧急求助函,引发多方关注。上海浦东新区环保部门回应称,外资企业选择供应商,必须考虑其是否遵守环保法规,政府对于环境违法企业绝不让步。
“舍弗勒断供风波”让包括汽车行业在内的更多品牌开始关注自己供应链企业的环境表现。
10月21日,舍弗勒大中华区采购与供应商管理部门供应链风险管控经理彭寰在论坛上表示,随着国家在立法和执法层面的加严,很多供应商伙伴如果在不遵守法规的前提下,可能会面临的是限产、停产,以及巨额的罚款,特别是对一些中小型的企业,一个巨额的罚款马上会导致他破产。
“我们认为供应链风险管控当中非常重要的两点一个是合规性,一个是可持续发展。”彭寰说,今年8月份,舍弗勒更新了供应商的行为准则,加强了可持续发展和气候保护的内容,包括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参与到国内或者世界上有影响力组织的排名,公布碳足迹等。
展开全文作为世界工厂,中国承担了大量的产业链排放。IPE主任马军表示,“品牌企业针对供应链环境和气候风险的治理和行动,不在仅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道义问题。未来十年中,能否保障在华供应链在环境合规的基础上协同减污降碳,能否超越一级供应商将环境和碳管理延伸至更加高耗能和高排放的上游生产环节,将成为关乎品牌和供应商未来持续生产经营能力的核心商业问题。Business as usual(原地踏步)将难以适应这样的新局面,品牌、供应商和投资者都必须更多借助创新解决方案。”
品牌企业应将环境和碳管理延伸至供应链
本期企业气候行动评价包括662家中外重点企业,覆盖30个行业,涵盖全球主要温室气体排放行业,其中纳入评价的中国重点排放企业披露的年度排放量约为14.5亿吨。
两份年度指数报告显示,一批中外领先品牌做出气候和环境承诺,不断向供应链上游高排放环节延伸管理,并借助数字技术赋能在华供应商核算、披露,设定目标。而在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背景下,一批中国的生产型企业也在积极行动。
本期评价,CATI指数首次覆盖58家央企下属上市公司,评价企业数量增加到662家,新纳入企业涉及石化、电力、燃气、有色、钢铁、建材、机械设备、交通、民航、汽车零部件、光伏产业等行业。评价显示,44%的全球参评企业披露了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温室气体排放,27%设定并披露了针对范围一和范围二的减排目标。在双碳元年,尤为引人注目的,是 58家央企上市公司中,78%的企业披露了温室气体排放状况,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宝钢股份披露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55%的央企上市公司针对自身运营的温室气体排放采取减排行动。
尽管如此,本期报告也指出,除领先企业外,大部分参评企业尚未将环境和碳管理延伸至供应链,特别是上游原材料生产环节,尚未推动供应商自主设定减排目标,并通过核算披露持续跟进和推动进展。由于供应链排放是多数品牌企业最大碳足迹所在,缺乏延伸管理,将使得跨国企业难以有效落实其气候承诺,也不利于品牌和供应商应对可能到来的碳边界调节税等风险。
为此,IPE建议更多在华生产和采购的中外企业应与中国“双碳”战略相向而行,提升供应链环境管理和气候治理的力度,携手助力中国“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在华采购的跨国公司应借助数字科技,推动在华供应商从环境合规做起,切实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逐步将环境和碳管理延伸至自己的供应链,助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中国企业应高度重视双碳目标,完善治理和管理机制,采取切实行动,推进节能减排。大型央企集团尤其应当加强碳排放信息的测算和披露,设定科学碳目标,从自身减排做起,进而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带动产业链低碳转型。
IPE还建议金融机构有必要对标全球良好实践,将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融入投资和金融决策机制,更加积极地推动气候投融资,支持企业气候和环境行动,助力减污降碳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