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41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01月20日,共3个月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0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88.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6,153,35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768,551.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798.56元。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6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第198号”。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
展开全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41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01月20日,共3个月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0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88.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6,153,35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768,551.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798.56元。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6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第198号”。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