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7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24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2、公司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3日、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6日和2021年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279,994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6,529,036,899股的0.49%,最高成交价为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5,475,413.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展开全文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7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24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2、公司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3日、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6日和2021年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279,994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6,529,036,899股的0.49%,最高成交价为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5,475,413.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