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上述公告之“(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中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补充前: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补充后: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补充相关内容后,公告更新如下:
一、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年初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其他同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单位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为不超过71.89亿元。
(二)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现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需新增2021年度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潮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油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估2.352亿元。
本次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预估额度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估额度调增为74.242亿元。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杨越、许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上述公告之“(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中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补充前: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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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后: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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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相关内容后,公告更新如下:
一、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年初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其他同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单位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为不超过71.89亿元。
(二)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现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需新增2021年度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潮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油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估2.352亿元。
本次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预估额度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估额度调增为74.242亿元。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杨越、许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