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134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
● 本次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向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即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AIIB”)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1年9月30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1年9月30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2,163,782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8.49%;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60,185万元。上述本集团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9月30日,复星实业与AIIB签署《Loan Agreement》(以下简称“《贷款协议》”),复星实业向AIIB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的偿还日为2028年8月15日。同日,本公司与AIIB签署《Guarantee Agreement》(以下简称“《保证协议》”),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AIIB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0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展开全文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134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
● 本次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向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即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AIIB”)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1年9月30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1年9月30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2,163,782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8.49%;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60,185万元。上述本集团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9月30日,复星实业与AIIB签署《Loan Agreement》(以下简称“《贷款协议》”),复星实业向AIIB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的偿还日为2028年8月15日。同日,本公司与AIIB签署《Guarantee Agreement》(以下简称“《保证协议》”),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AIIB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0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