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9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2,466,954股减少至872,438,364股,注册资本由872,466,954元减少至872,438,36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