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5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1日
至2021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展开全文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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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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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董事会办公室(506室)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三峰环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股东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10月8日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出示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3-88056827
传真:023-88055511
邮箱:zqb@cseg.cn
邮编:400084
联系人:刘女士、朱先生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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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2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钦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融资渠道,调整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为了更好把握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调整、实施具体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决定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交易流通相关具体事宜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0月1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5)。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4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扩大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融资渠道,调整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具体确定;
3.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了更好把握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公司需求,制定和实施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