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科集团)转发的《关于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185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