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宝安”)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投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宝投公司委托本公司于 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中国宝安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792,1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2021年9月17日,宝投公司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较预披露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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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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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宝投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3、宝投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4、本次权益变动后,宝投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8,958,2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将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截至目前,宝投公司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宝投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宝投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