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8月30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7名激励对象授予27,259,986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197名激励对象完成27,259,986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2日出具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10号),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上述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款项合计人民币104,133,146.52元,已缴存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内,均为货币资金。
本次授予197名激励对象的27,259,986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27,259,986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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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后续尚需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激励计划1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