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已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21年9月13日更名为“顺发能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能城”)。顺发能城于2021年6月投资风力发电企业,增加了清洁能源业务范围:2021年1-6月,新增风力发电业务营业收入2,836.22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营业收入34.83%,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23.52%;净利润835.01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净利润20.72%,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18.73%;两家风电企业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和6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上述已投资的风力发电资产外,其他业务尚未开展。因此,更名可更直观、准确地反映今后主要业务和产业发展特点,具有合理性。截止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前一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顺发能城于2021年6月投资风力发电企业,增加了清洁能源业务范围:2021年1-6月,新增风力发电业务营业收入2,836.22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营业收入34.83%,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23.52%;净利润835.01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净利润20.72%,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18.73%;两家风电企业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和6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在本次新增的经营范围中,除已投资的风力发电资产外,其他业务尚未开展。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