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产品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5月7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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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展开全文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公司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现金管理符合水仙药业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1年9月9日,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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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封闭型结构性存款91天人民币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经营层进行了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子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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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万元,占子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4,615.23万元的43.3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9.19亿元的1.04%,对子公司及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5月7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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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