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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男儿当自强原唱是谁

   日期:2023-09-29     浏览:46    评论:0    
核心提示: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穆炯女士、祝梅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穆炯女士、祝梅红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曹克波:男,1969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曾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代表、国际业务部经理。现兼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克波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之子,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展开全文

曹明芳:男,1944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江阴市第二纺织机械厂副厂长、江阴市周庄镇工业公司经理、周庄经委副主任。先后获得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江苏省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等称号。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曹明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为曹明芳先生女婿,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明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7,145,0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伟:男,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赴德接受技术培训。曾任江南庆玛曼模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制造部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梅红:女,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市监察局科员、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书记、江阴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

祝梅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穆炯:女,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江阴制药厂会计及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并在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穆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晓东先生和费洪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十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朱晓东:男,1966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近五年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晓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女婿,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费洪海:男,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名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计审部经理。

费洪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计审部经理外,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费洪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模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1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1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曹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曹明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穆炯女士、祝梅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穆炯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祝梅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3、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美国名华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相关要求,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曹克波:男,1969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曾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代表、国际业务部经理。现兼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克波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之子,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明芳:男,1944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江阴市第二纺织机械厂副厂长、江阴市周庄镇工业公司经理、周庄经委副主任。先后获得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江苏省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等称号。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曹明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为曹明芳先生女婿,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明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7,145,0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伟:男,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赴德接受技术培训。曾任江南庆玛曼模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制造部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梅红:女,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市监察局科员、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书记、江阴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

祝梅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穆炯:女,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江阴制药厂会计及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并在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穆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1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推举朱晓东先生、费洪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朱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费洪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曹兴先生、汪忠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晓东:男,1966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近五年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晓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明芳先生女婿,曹明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父亲,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华先生为朱晓东先生弟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费洪海:男,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名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计审部经理。

费洪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计审部经理外,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费洪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其控股子公司MingHua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名华”】 全部股权事宜。

2、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且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3、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发生地在美国,按当地商业流程和规则习惯,本公司已披露交易对手提供的全部信息,商业谈判及交易在律师见证下履行,提请投资者关注。

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一、 交易概述

随着汽车市场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公司作为宝马集团汽车内外饰件业务的战略合作伙伴,为配合宝马集团在海外市场的发展,促进与宝马集团形成更紧密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也实现公司海外业务拓展,2016年公司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设立美国名华公司,并开展了投资建设。

(1)2018年美国工厂通过宝马集团验收,开始小批量供货,供货初期固定成本占比大,导致生产成本较高。

(2)2019年公司通过对当地员工进行现场培训、国内技术支持等手段,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同时,公司积极开发Rivan、大众、沃尔沃等本地客户。由于新项目需要比较长的开发时间,公司产能释放不足,导致2019年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3)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美国工厂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为维持工厂正常生产,公司大幅增加了本地员工的招聘,导致运营成本较高,出现较大亏损。2020年下半年公司先后通过聘请德国专家团队、第三方咨询公司等各种手段降低生产成本,降本效应尚未体现。

(4)鉴于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国际政治环境日趋复杂,海外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导致美国名华扭亏工作的难度、时间长度及未来投入也已远超出公司预期。为提高公司经营质量,通过处置部分资产、收缩部分海外业务来避免可能面临的政治、经济、税务等风险,减少海外公司亏损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拖累,公司决定转让美国名华100%股权。

2021 年 9月 12日,公司与Plasman US Holdco LLC(以下简称:“Plasman US”)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美国名华全部股权转让给Plasman US,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美国名华进行了评估,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到估价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美国名华的估价金额为-3,852,048.45美元。

为了维持宝马集团汽车内外饰件业务供货的可持续性,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沟通,经过协商Plasman US有意愿承接美国名华已有的宝马集团汽车内外饰件业务业务,同意受让美国名华全部股权,但考虑到由于美国名华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且预计未来需要持续投入,经交易双方商定,交易价格确定为1美元。

2021 年 9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美国名华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应说明企业名称:Plasman US Holdco LLC

2、企业类型: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Delawar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3、注册地址: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 19801

4、主要办公地点:5245 Burke Street, Old Castle, ontario Canada N9G 0B9

5、法定代表人:Eliot Kerlin

6、主要股东:Plasman Holdings, L.P.

7、实际控制人:Plasman Holdings, L.P.

8、实际控制人Plasman Holdings, L.P.的2020 年销售额 552,976,158美元,资产428,204,963美元。

9、本次交易发生地在美国,按当地商业流程和规则习惯,本公司已披露交易对手提供的全部信息,商业谈判及交易在律师见证下履行,提请投资者关注。

10、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1、Plasman US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MingHua USA Inc.全部股权。

美国名华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Greer, South Carolina【南卡罗来纳州格里尔市】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蔡学林

4、注册资本:10,500万美元

5、主营业务:保险杠注塑、油漆喷涂、装配生产线

6、股权结构: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

7、历史沿革:

2016年1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美国名华公司,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

2017年7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美国名华追加投资,美国名华规划投资总额由5,000万美元增加至9,950万美元。

2018年2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再次向美国名华追加投资,美国名华规划投资总额由9,950万美元增加至28,000万美元。

截至2021年9月11日,对美国名华的实际投资额为18,600万美元。

8、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9、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0、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间接持有美国名华股权,美国名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1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美国名华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美国名华进行理财的情况;美国名华不存在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12、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美国名华全部股权,不存在质押状态。

四、协议书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的名称

出让方: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 Plasman US Holdco LLC

标的公司:MingHua USA Inc.

2、《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日期:中国时间2021年9月12日 ,美国时间2021年9月11日

3、交易内容:经江苏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Plasman US友好协商,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MingHua USA Inc.转让给Plasman US。

4、 (1)交易价格:1美元

(2)公司另外具有收取不超过2,549,999美元或有对价的权利。

5、合同约定最晚交割时间为不晚于:2021年10月11日

6、支付方式:交易价格在交割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出让方1美元。

7、《股权转让协议》的交割生效条件:以各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自模塑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美国名华完成8100万美元股东债转股以及协议的其他交割条件满足之后执行。

五、签署转让协议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1、交易背景

相较国内,海外当地生产的人工成本高昂,且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及国外疫情影响,极大地增加了公司生产成本和运营难度,公司美国业务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压力及风险。

(1)中美关系影响

从世界环境看,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种经济政策及经济事件的叠加,加大了经济的波动及不确定性。2020 年以来,中美贸易争端持续发酵,对中国企业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相关摩擦从经济领域逐渐向外交、政治领域蔓延,美国政府逐步对中国采取提高关税、限制投资等贸易限制。

(2)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

2020 年至今,新冠肺炎疫情危机先后蔓延全球,重创全球经济,宏观经济减速,对汽车行业的影响较为明显,经济恢复暂无一致性预期。为保障现有客户的产品持续供应,公司维持了充足的生产经营人员,导致公司出现持续亏损,进一步加大了公司的经营性风险。

2、签署出售股权协议书的目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强调上市公司、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文件精神,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对部分对外股权投资资产进行处置,逐步缩减对外投资业务,支持公司立足实体业务发展战略的实施。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我国政府迅速组织全国抗疫,抗疫成果和经济恢复全球瞩目。而美国政府在抗击疫情、恢复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等方面明显弱于我国政府,未来美国营商环境的风险大于国内,公司综合考虑后,决定出售美国名华股权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好地发展。

出售美国名华,目的是为了减少公司的持续亏损,充裕公司的现金流,公司将在现有汽车块板上,积极拓展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新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切实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

3、股权转让对公司影响

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美国名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会产生4-4.5亿人民币的投资损失,可能会导致2021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美国名华自2018年正式投产以来,其营业收入(剔除内部贸易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较低,2018年至2021年(1-6月)占比分别为2.22%、7.52%、5.91%和6.71%。但美国名华产生的亏损额对模塑科技经营状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剔除美国名华经营亏损影响后,模塑科技2018年至2021年(1-6月)净利润分别为2.50亿元人民币、2.12亿元人民币、2.19亿元人民币和3.41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未来整体业绩会有明显的提升和改善。

4、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收款和交割同步进行,能够保障公司利益。通过转让美国名华可以大幅减少海外公司亏损对公司业绩的拖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经双方友好协商,以1美元转让美国名华100%股权,公司另外具有收取不超过2,549,999美元或有对价的权利。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可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事项具备可操作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七、风险提示

目前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筹划事项能否按预期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资产评估报告书一一东洲评报字【2021】第1340号》

4、《审计报告书一一苏公W【2021】A1327号》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9 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相关要求,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曹克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曹明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姚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穆炯女士为独立董事

2.2 选举祝梅红女士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朱晓东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费洪海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出售美国名华100%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21年9月14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第(1)-(3)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3、第(5)项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30人,实到职工代表30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推选周曹兴、汪忠伟出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周曹兴、汪忠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选举周曹兴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赞成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汪忠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赞成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周曹兴:男,1968年2月出生,1986年进入本公司,曾任模塑科技总部经营管理部经理、沈阳名华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汽模塑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曹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曹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忠伟:男,1973年7月出生,1992年进入本公司,现任模塑科技设备管理部经理;

截至目前,汪忠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汪忠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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