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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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杨颖韬先生因行程冲突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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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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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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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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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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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回购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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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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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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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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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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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单独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菲 、吴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众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